市場的邏輯就是:在市場中,一個人要自己活得幸福,首先要使別人幸福;如果你不能讓別人幸福,自己也不可能活得幸福。
■文/張維迎,北京大學國家發(fā)展研究院聯合創(chuàng)始人
人類犯錯誤或干壞事有兩種原因,一是無知,知識有限,不明白什么是好,什么是壞,想干好事,結果卻成了壞事;二是無恥,明知這事壞,損害別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仍然去做。比如,在廣泛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的整個鏈條中,好多人做了負面貢獻。其中有些人可能出于無知,有些人可能出于無恥
現實中,這二者很難區(qū)分。許多無恥行為從根本上講也可以說是因為無知,是缺乏智慧的表現,結果常常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人類社會的一個基本事實是,每一個人都是自利的、以自我為中心的,但是只有人們相互合作才能生存和發(fā)展。2 000多年前,荀子就講過,人的力氣沒有牛大,跑的速度也沒有馬快,為什么牛馬能為人所用?因為“人能群,彼不能群”,也就是人會合作。
破解“囚徒困境”
人類社會面臨的一個基本問題就是:如何讓自利的人能夠相互合作。在西方思想史上,這被稱為“格勞秀斯難題”。格勞秀斯是400年前荷蘭的自然法學家,他說:“作為存在物,我們確實是在追求私利,追求自我保持,并且愛爭吵;但是,我們也渴望友善的社會交往。即使在獲得生活必需品上無須相互幫助,我們也會渴望社會生活。”
于是,人性的這兩個方面因素使維持社會秩序問題變得非常明確:像我們自己一樣喜歡吵架又渴望友善社會交往的存在者應該如何在一起生活?為了滿足我們進行友善社會交往的愿望,我們必須對自己喜歡爭吵的傾向做出什么樣的限制?
“格勞秀斯難題”同樣也就是經濟學家現在講的“囚徒困境”:盡管合作對所有當事人都是好事,但是自利的人基于個人理性的考慮可能選擇不合作。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類需要有一些共同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這些行為準則的基本功能就是使得自利的人能實現相互交往,不僅和平相處,而且合作共贏,“相偶不相殘,相爭不相害”。
這些行為準則就是我們通常講的“道”。
從古到今,偉大的思想家就是“為天下立道”,東西方都是如此。但不同的思想家提出的“道”不盡相同。儒家的“禮”,就是孔子為人類立的道。君子是“禮”的人格化表述。如果一個人按“禮”行事,就是“君子”。所以君子不是一個具體的人,而是做人的標準,是合作的楷模。
自利利他:市場的邏輯
但是在古代社會,由于人類基本上處于零和博弈狀態(tài)(一方所得即另一方所失),“利己”與“利他”經常處于對立之中。結果,倡導“君子”變成了要求犧牲個人利益的“利他主義”的道德說教。
用儒家的語言來講,就是所謂“君子謀道不謀食”“君子憂道不憂貧”“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等。類似的,在中世紀歐洲,基督教會說基督教徒不應該成為商人,賺錢是不合道德的。但人類的本性決定了絕大部分人不可能不考慮自己的利益,不可能做到“不謀利”“不謀食”,結果就出現了大量的“偽君子”,他們以利人之名行損人利己之實。
所以,在古代社會,人類的合作程度非常低,基本局限在一個熟人范圍之內。
200多年前,人類發(fā)生了一場道德思想的革命,這場革命是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發(fā)動的。亞當·斯密之前,追求個人利益就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亞當·斯密顛覆了這個傳統(tǒng)觀念。他證明,自利本身并不是不道德的;相反,在市場經濟下,自利之心正是利他之行的主要驅動力。
斯密表示:“人類幾乎隨時隨地都需要同胞的協助,但要想僅僅依賴他人的仁慈,那一定是不行的。如果能夠刺激他們的自利心,并表示對他們自己有利,那么,他們的行動就容易展開。每個人都在不斷努力以尋找與其能力相稱的最具優(yōu)勢的就業(yè),這確實是出于對他自身利益而不是對社會的考慮。但他受“看不見的手”的指引,去盡力實現一個并非其本意所要達到的目的。沒有考慮社會利益,并不見得就對社會有害。一個人通過追求自身利益對社會利益的促進,往往比他有意為之還要有效。”
亞當·斯密揭示的自利和利他之間的關系,我稱之為“市場的邏輯”。
市場的邏輯就是:在市場中,一個人要自己活得幸福,首先要使別人幸福;如果你不能讓別人幸福,自己也不可能活得幸福。比如,企業(yè)家要賺錢,首先要給消費者創(chuàng)造價值,讓消費者滿意。如果你不能生產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你不可能賺錢。這個邏輯不僅適用于企業(yè)家,也適用于每個人。
市場中的君子之道
我按照市場的邏輯給出一個有關“君子”的分析框架。
一個人做的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兩個評價維度:第一個是對自己好還是不好(個人善),第二個是對他人好還是不好(公共善)。這樣就有四種可能:第一種,對自己有利也對別人有利;第二種,對自己有利,對別人沒有利,損害別人;第三種,對別人有利,但對自己不利;第四種,對自己不利又損害別人。
于是,我們用這樣一個框架來理解中國古代思想家講的幾種人:第一類人,利己又利人,就是“君子”;第二類人,利己但損人,就是“小人”。注意,君子和小人的區(qū)別不在于是不是利己,而在于是不是損人;第三類人,損己而利人,做事情給自己帶來傷害,但是成全了別人,就是“圣人”。圣人和君子的區(qū)分不是他是不是利人,而是不是愿意為他人而犧牲自己的利益;最后一類人,既損害別人又傷害自己,可以叫做“惡人”,也可以叫“愚人”,因為他不僅惡,而且非常愚蠢。
依次來看,市場的邏輯就是君子之道。市場不要求我們變成損己利人的“圣人”,但市場會懲罰損人利己的“小人”。市場中君子做人做事的標準,我歸結為以下五點:
第一,利己先利人。
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道”是什么?就是你要給他人創(chuàng)造價值。如果你是一個企業(yè)家、老板,你向消費者收取的價格,不應該超過你為他創(chuàng)造的價值。如果做到這一點,你再賺錢,那就是君子。
在市場當中,不僅企業(yè)家,包括每一個人,我們在謀取自己利益的時候,都要問一下我做這件事是不是給別人帶來好處的,如果給別人帶來的好處超過我從中得到的收益就是君子所為。如果你給別人帶來的收益小于你自己從中所得,這就是小人所為。
用這個標準來看,一個真正的君子,不能利用人性的弱點而賺錢。如果你明明知道別人買了這個東西之后會后悔,你仍然忽悠別人買,你就是在利用人性的弱點賺錢,這就不是君子所為。君子也不應該利用政府關系或者政府給予的特權賺錢,如果一個企業(yè)家不是真正地去討好消費者,給消費者生產出最好的產品,而是怎么討好政府,從政府拿到特權來賺錢,這就是小人所為,不是君子愛財應采取的道。
第二,誠實守信。
市場經濟不是一次性博弈,不是一錘子買賣,我們玩的是重復博弈。重復博弈當中每個人都知道,最重要的是你的名聲,別人是不是相信你。如果別人相信你,就愿意跟你持續(xù)地做生意,買你的東西,或者與你形成其他的合作關系,這時候你才可以賺更多的錢。
所以,誠實守信可以說是市場經濟中最好的商業(yè)政策。一個人如果不能夠建立良好的聲譽,不可能在市場上持續(xù)賺錢??靠用晒镇_即使短期內成功,長期一定會失敗。這樣的人之所以是“小人”,不是因為他自利自私,而是他愚蠢,鼠目寸光,不知道誠實守信才是自己的長遠利益所在。
從這個角度我們可以重新解釋一下“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這里的“義”可以理解為長遠利益,“利”是眼前的蠅頭小利。君子注重長遠利益,小人注重眼前利益。這樣就可以把古代儒家倡導的行為準則與現代市場當中人們應該遵守的行為規(guī)則統(tǒng)一起來。
第三,換位思考或者叫“忠恕之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這是儒家的“忠恕之道”。“忠恕之道”來自人類換位思考的能力,沒有這個能力,人類就不可能合作。忠恕之道隱含的一個假設是人與人是平等的,你是人,別人也是人,所以我們要平等對待每一個人。
因此,我們做任何事情不僅要考慮自己也要考慮別人,你想賺錢別人也想賺錢,你想從交易當中得到好處,別人也想。只有這樣思考問題,你才能夠真正實現自己的利。
這就是亞當·斯密講“不要對他們講我們的需要,而是要談對他們的好處”這句話的含義。一個人做生意時如果只想著自己得好處,不同時想著別人也想得好處,交易就不可能發(fā)生。“忠恕之道”不僅對個人適用,對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系也適用。如果一個人做事情只考慮自己不考慮別人,可以說他是愚蠢的,也可以說他是極端自私的。
同樣,如果我們認為自己國家的利益才是唯一重要的,其他的國家利益不用考慮,這就不是君子之道。
第四,尊重產權和每個人的基本權利。
產權是市場邏輯的基礎,尊重產權意味著尊重別人的意愿,任何交易要建立在別人意愿的基礎上,只有別人愿意才是好的事情。我們不能用強制的方式強迫任何人做交易。尊重產權是正義的基本要求,比仁慈更重要。一個人即使成天為慈善捐款,但是如果他不尊重別人的產權和基本權利(包括言論自由的權利),無論是商人還是政府官員,這樣的人絕對不可以稱為君子。
第五,有創(chuàng)新精神。
從長遠來看,人類社會的進步都來自創(chuàng)新。市場經濟是創(chuàng)新經濟,不是循環(huán)經濟。我們今天消費的東西跟200年前非常不一樣,兩百年前人類消費的產品種類是10的2到3次方,今天是10的8到10次方,這些新產品都是創(chuàng)新的結果。
我認為企業(yè)家是現代社會最大的君子,因為他們是給我們創(chuàng)造了財富的。但是這也不等于說現實中每一個企業(yè)家都是君子,有些不是靠給別人創(chuàng)造財富來致富,而是靠政府關系、政府特權,這樣的人不能稱為君子。企業(yè)家本身要冒險的,你犯了錯誤要承擔責任,如果犯了錯誤不承擔責任也不能稱為企業(yè)家。
現代社會當中,每一個人如果要成為君子就要有創(chuàng)新思維和創(chuàng)新精神,至少你不應該阻礙別人創(chuàng)新。一個人如果不僅自己不創(chuàng)新而且總是試圖阻礙別人創(chuàng)新,這樣的人也不能夠叫做君子。由于創(chuàng)新總是面臨不確定性,有失敗的風險,君子也應該具有寬容精神。
法治社會與君子之國
依照市場的邏輯,市場經濟一定是君子主導的經濟,因為對每一個人來講,只有對別人做出貢獻自己才能得到好處。企業(yè)家賺錢的前提是為客戶創(chuàng)造價值,員工如果不能為企業(yè)的生產做出貢獻,也不能保住自己的飯碗。
相比之下,傳統(tǒng)社會發(fā)財致富和高官厚祿主要靠強盜邏輯,而非市場邏輯。社會地位最高、積累財富最多、最受民眾頂禮膜拜的人,通常就是那些殺人最多、掠奪財富最多、統(tǒng)治和奴役人最多的人。按之前的標準,包括古代好多貴族、騎士、將軍、政治家,談不上君子。
下面這個故事就說明了這一點。
上個世紀初,英國首相勞合·喬治設了一些新的爵位,授予那些靠自己打拼成了身家百萬的富翁、剛剛置辦了大片地產的人。這引起了英國一位世襲議員的強烈不滿。當問這位議員“您祖上又是怎么得到爵位的”時,他厲聲回答說:“全靠戰(zhàn)斧,先生,全靠戰(zhàn)斧!”這是古代貴族的起源。
“利己先利人”當然是理想狀況,在現實市場中總是存在損人利己的“小人”。為什么?主要原因是我們的制度有漏洞。最重要的制度是法律制度,還有社會規(guī)范。如果一個社會中私有財產得不到有效的保護,不能夠形成一個公平競爭的商業(yè)環(huán)境,這時候君子就很難在競爭當中勝過小人,小人就會多起來。
有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是:能否用守法還是違法來區(qū)別“君子”和“小人”?
簡單地說,在理想狀態(tài)下是可以的,現實中卻不一定成立。在理想狀態(tài),合理的就是合法的,合法的就是合理的。此時,守法既利人又利己,違法既損人又害己,做君子就容易,做合法的事情就是合理的,不守法的人不可能是君子。但是,現實中,如果一個社會法律不合天理(自然法),合理的不合法,合法的不合理,做君子就很難,違法的未必是“小人”,守法的也未必是“君子”。
如果一個社會當中對個人來講,利人不如損人,君子競爭不過小人,這個社會就會小人越來越多,君子越來越少,就說明這個社會真的出問題了。
其實,市場本身沒有改變人的本性,市場從不試圖改變人的本性,擁護市場的人沒有想過用市場改變人的本性;反過來,正因人的本性沒法改變,所以才有了市場經濟,也才需要市場經濟,市場使人的行為更符合善的要求。
(本文根據作者在廣州《拙見》及北京大學的演講整理而成)
[ 編輯 周春林 E-mail:sjplzc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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